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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8 浏览次数:0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和委、政府、省教育厅部署要求,进一步夯实全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理念进一步强化,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意愿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进一步增强,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加快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校园安全专家智库整合涉及校园安全各个领域的专家资源,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在行业研究、标准制定、安全培训、第三方评价、安全检查等方面,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专业化建设。2024年,建立涵盖消防安全、基建工程、自然灾害、实习实训、中小学幼儿园安防建设等领域的专家智库。加强与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专业力量,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二)完善校园安全标准规范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指南》制定印发后,组织各县区、校扎实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及时修订平安校园创建标准, 推动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化。按照《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辽宁省校园安全督查检查标准(试行)》,适时修订我市《校园安全日常排查清单》及时更新《校园安全相关政策文件汇编》,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继续使用《全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确认单》,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三)加强校园安全信息报送2024年,督促各县区、各学校严格执行《辽宁省校园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及时报送本地本校校园安全信息,研判安全形势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安全防范的措施建议,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支撑,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监督管理。2026年底前,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积极参与、支持搭建教育安全信息传播平台和校园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安全工作学习研究、沟通交流和信息上报。

(四)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管理者、核心岗位员工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和实际操作能力。2026年底前,分批次、全覆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管理干部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本辖区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培训,各级各类学校组织本校教职员工安全培训,加强安全工作政策文件解读,讲解日常操作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切实提高培训质效。组织和促进各地各校之间的安全管理经验交流,不定期开展校园安全专项交叉互检工作,促进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的传播和分享

(五)深化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推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现“常态化”,通过学校自查、县级复查、市级抽查、省级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各县区、校层层夯实安全责任,定期开展校园安全自查,对标对表整治重点问题隐患,不断提高排查整改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紧盯“三堂一舍”(食堂、澡堂、礼堂和宿舍)等重点部位,开展火灾、建筑安全隐患排查,重点纠治封闭安全出口、占堵消防通道、违规动火作业等问题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开展校园工程质量安全治理,落实学校建设首要责任,压实参建各方责任,严格依法查处在校园工程建设中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导致严重后果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责任。会同公安机关,严格校车和校园周边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加强校内车辆和人员安全管理,配合公安交管部门防范和治理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法载人等突出问题,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优化校内交通组织和秩序管理。

(六)切实提升师生安全素质聚焦溺水、火灾、交通事故、

自然灾害等寒暑假期易发多发安全事故,推动各县区、各学校在寒暑假、小长假等重点时段放假离校前,集中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安全教育和警示活动。持续推行中小学安全教育“1530”工作机制,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做好校园安全事故案例警示,引导广大师生树牢校园安全观,推动安全理念入脑入心。通过开设专题安全教育课、开展技能培训、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细化规范师生应急处置方式方法,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提高平安校园建设水平落实平安盘锦建设的各项工作措施,将平安校园建设作为全市学校夯实基层基础、促进本质安全的重要内容教育部、省教育厅校园安全标准规范为基础,连续三年,每年评选不少于10所高标准平安校园,适时向省教育厅推荐,辐射学校周边和社会,推动良好社会风气和环境的形成,有力提升全市平安校园标准。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深化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内涵,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创建平安校园奖励机制,巩固平安校园建设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4月底前制定本地本校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好落实,定期开展督导调研,加强本地本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加大安全投入县区、各学校要强化安全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聚焦制约校园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将安全投入纳入各级各类学校考核内容,切实做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智防”能力,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激励问责各县区、各学校要强化正向激励,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以点带面推动校园安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要严格问责问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进行约谈、通报等,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8 浏览次数:0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和委、政府、省教育厅部署要求,进一步夯实全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理念进一步强化,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意愿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进一步增强,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加快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校园安全专家智库整合涉及校园安全各个领域的专家资源,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在行业研究、标准制定、安全培训、第三方评价、安全检查等方面,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专业化建设。2024年,建立涵盖消防安全、基建工程、自然灾害、实习实训、中小学幼儿园安防建设等领域的专家智库。加强与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专业力量,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二)完善校园安全标准规范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指南》制定印发后,组织各县区、校扎实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及时修订平安校园创建标准, 推动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化。按照《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辽宁省校园安全督查检查标准(试行)》,适时修订我市《校园安全日常排查清单》及时更新《校园安全相关政策文件汇编》,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继续使用《全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确认单》,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三)加强校园安全信息报送2024年,督促各县区、各学校严格执行《辽宁省校园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及时报送本地本校校园安全信息,研判安全形势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安全防范的措施建议,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支撑,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监督管理。2026年底前,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积极参与、支持搭建教育安全信息传播平台和校园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安全工作学习研究、沟通交流和信息上报。

(四)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管理者、核心岗位员工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和实际操作能力。2026年底前,分批次、全覆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管理干部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本辖区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培训,各级各类学校组织本校教职员工安全培训,加强安全工作政策文件解读,讲解日常操作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切实提高培训质效。组织和促进各地各校之间的安全管理经验交流,不定期开展校园安全专项交叉互检工作,促进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的传播和分享

(五)深化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推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现“常态化”,通过学校自查、县级复查、市级抽查、省级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各县区、校层层夯实安全责任,定期开展校园安全自查,对标对表整治重点问题隐患,不断提高排查整改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紧盯“三堂一舍”(食堂、澡堂、礼堂和宿舍)等重点部位,开展火灾、建筑安全隐患排查,重点纠治封闭安全出口、占堵消防通道、违规动火作业等问题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开展校园工程质量安全治理,落实学校建设首要责任,压实参建各方责任,严格依法查处在校园工程建设中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导致严重后果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责任。会同公安机关,严格校车和校园周边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加强校内车辆和人员安全管理,配合公安交管部门防范和治理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法载人等突出问题,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优化校内交通组织和秩序管理。

(六)切实提升师生安全素质聚焦溺水、火灾、交通事故、

自然灾害等寒暑假期易发多发安全事故,推动各县区、各学校在寒暑假、小长假等重点时段放假离校前,集中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安全教育和警示活动。持续推行中小学安全教育“1530”工作机制,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做好校园安全事故案例警示,引导广大师生树牢校园安全观,推动安全理念入脑入心。通过开设专题安全教育课、开展技能培训、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细化规范师生应急处置方式方法,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提高平安校园建设水平落实平安盘锦建设的各项工作措施,将平安校园建设作为全市学校夯实基层基础、促进本质安全的重要内容教育部、省教育厅校园安全标准规范为基础,连续三年,每年评选不少于10所高标准平安校园,适时向省教育厅推荐,辐射学校周边和社会,推动良好社会风气和环境的形成,有力提升全市平安校园标准。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深化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内涵,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创建平安校园奖励机制,巩固平安校园建设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4月底前制定本地本校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好落实,定期开展督导调研,加强本地本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加大安全投入县区、各学校要强化安全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聚焦制约校园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将安全投入纳入各级各类学校考核内容,切实做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智防”能力,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激励问责各县区、各学校要强化正向激励,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以点带面推动校园安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要严格问责问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进行约谈、通报等,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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